实施“互联网+养老”行动,创新发展智慧养老服务

        为解决传统养老服务供给存在的资源错配、数量不均、质量不优、效率低下等问题,近年来我国深入实施“互联网+养老”行动,创新发展智慧养老服务,成效卓著。智慧养老服务模式是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可穿戴设备等信息技术手段,构建养老服务线上线下服务平台,整合各类养老资源,以提高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效率。

        一是提升服务与产品适老性,促进供需有效对接,全面升级智慧手段。加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的标准化与规范化建设,明确各级主体的责权利,以“集中式+分布式”架构平台数据体系,通过顶层设计在横向上实现民政、公安、人社、卫计等数据的互联互通,纵向上实现社区、街道、区级、市级等民政信息的上下贯通。精准调研社会老人与兜底老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实时开展老年人能力动态评估,以大数据技术挖掘、匹配老人需求,助推养老服务精准供给。强化智慧养老产品的标准化、适老化设计,对60岁以上老人开展产品使用的常态培训,全方位提升智慧养老服务与产品的适老性与使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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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改善政府与市场互动性,推动资源优化配置,全面创新供给模式。政府打破品牌连锁、产权转让赠予等制度瓶颈,设立养老服务动态补贴机制,引导养老服务产业化市场化发展。充分培育居家养老服务消费市场,鼓励养老服务组织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发展。整合、盘活新旧小区养老服务用房资源,引入养老服务组织开展运营,增加养老服务的有效供给。制定可操作、可落地的养老服务标准,实施“一单一评”式的服务质量精准管控,建立养老服务申请、资格审核、工单管理、服务监督、评价考核的全流程闭环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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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提高监督与管理公信力,增强信用立体建设,全面强化顶层设计。逐步引导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和线下养老服务供给方分离,保证平台监管的公正性。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智慧养老平台建设和运营,使政府专注于政策制定和平台监管,保证政府监管的公信力。构建智慧养老服务行业准入退出机制与信用体系,以服务组织信用等级作为准入条件,对于存在严重失信的养老服务组织和人员实行惩戒,强制其退出养老服务市场。组建市级养老服务行业监督队伍,对接市级政府,传达老人意愿,强化社会监督作用。

        四是强化业务与平台融合性,培养智慧养老人才,全面保障人才供给。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信息化能力培训,培养既熟知一线养老服务业务又具有互联网平台管理思维的复合型智慧养老服务人才。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和培训机构的资源优势,建立多层次多维度的智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机制。营造和谐友好的工作氛围,落实人才补贴政策,推行职称晋升分类评审,建立对全市智慧养老服务人才精神和物质并重的长效激励机制。构建涵盖住房、养老、户籍、社保和财政等全方位的智慧养老服务人才的社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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